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权委托大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消防验收备案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及《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招聘消防验收及备案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的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便民开展消防验收及备案工作,我站拟聘消防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须在55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专业技能。
4.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无任何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
1. 工作地点:大理市
2.招聘人数:4名(3男1女)。
3.工作职责:消防工程验收、备案、备案抽查、监督管理业务范围的各项工作。
4.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专业技能。
(2)年龄55周岁以下。
(3)能胜任消防验收备案监督管理业务范围的各项工作,具有消防工程施工、检测、验收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工作主动细致,善于沟通协调,熟悉验收流程、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从事消防工程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5.薪酬待遇
试用期3000元;转正后3500元(含保险)/人/月+绩效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2.应聘方式: 应聘者撰写个人简历,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与联系人报名。
3.其它事项:
(1)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3)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4.联系方式
(1)即日起接受电话、手机、网络微信等方式报名。
时间:法定工作日。
报名电话:0872-2121335
联系人:马红燕 13087408666 李德志 13404999309
(2)提供、展示应聘个人工作简历、技能。
大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