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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新市委书记上任,原书记免职,市长及一位副市长撤职
2020年02月24日 23:10   浏览:92223   来源:大理热线



大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免



今天下午,大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大理市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免。州委书记陈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州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宣布了省州党委关于大理市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免的决定:罗永斌同志任中共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免去中共大理市委书记职务。



陈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州党委的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省州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定看齐;要坚决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性,全力支持好罗永斌同志的工作。希望罗永斌同志发扬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多岗位多地锻炼的特长优势,加快转变角色,尽快熟悉情况,迅速进入状态,大胆开展工作,把好方向、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推动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陈坚强调,当前,大理市是全州疫情防控的主战场,更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阵地,洱海保护、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各项任务非常繁重。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继续保持工作定力,知重负重、团结一心、负重前行、拼搏奋战,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把大理市建设得更好,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不辜负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托,不辜负全州人民的期待。



罗永斌在表态发言时说,坚决拥护服从组织的决定,将肩负起大理市委书记这副担子,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抓好洱海保护治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全身心融入到全市各项事业中,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勇拼搏、齐心协力,脚踏实地为全市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理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消息来源于:大理广播电视台


罗永斌同志履历




罗永斌


罗永斌,男,汉族,1976年10月生,云南石林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云南省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曾任共青团石林县委副书记,

共青团石林县委书记,

石林县西街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5年1月任共青团昆明市委副书记;

2007年8月任共青团昆明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后任中共寻甸县委副书记(正县级,主持县委工作)。

2011年1月任寻甸县委书记。

2012年9月,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年联合会主席。

2013年3月-2014年1月任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挂职)

2020年2月,任云南省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

共青团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主席。

任免信息

2020年2月24日,大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罗永斌同志任中共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

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受到严肃查处



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资料来源于:云南省纪委监委 


新京报快评:用问责重申依法防疫原则



大理市委书记被免:用问责重申依法防疫原则|新京报快评


文 | 梅堂


战“疫”面前,守土有责,这里的“土”也包括法治要求。


“大理截留口罩事件”又有了新的下文。


据新京报报道,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市委书记被免职,市长被撤职,州长被诫勉问责。


这无疑是“更进一步”的问责。复盘此事从发生到问责的全链条,其警示意义不言而喻。


2月初,随着大理市卫健局《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曝出,“大理截留重庆口罩事件”一度引发舆论哗然。在引发舆论争议后,2月6日,云南省立即对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这样的即刻纠偏、及时回应舆情之举,在当时为当地扳回了一些形象分。


时隔十几天之后,“问责之槌”的重重落下,再次表明了云南省对此事彻底的纠偏态度,展现出用高压问责来强化依法行政的执纪思维。


没有“让临时工背锅”,没有罚酒三杯,而是动真格:市委书记被免职、市长被撤职,5个单位、8名责任人被问责……云南此次问责涉及面之广,问责规格之高,问责态度之硬,传递出的信号很明晰:战“疫”面前,守土有责,这里的“土”也包括法治要求。


▲图片来自网络

换句话说,疫情防控不能与法律背道而驰,而应严格对表法治要求。对那些疫情处置不力或者失职失责的官员,无论身居高位还是身处基层,都该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失责,迟早是要还的”,而“还”的方式就是依法依纪溯责。这里的问责,不是只追“下面人”之责不究“上级”之过。只有敢拿一把手开刀,压实问责主体,才能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而大理市党政一把手齐被问责,对当地显然不乏以雷霆问责震慑“守土失责”的意味。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疫情是场大考,考验着行政人员的危机处理能力、资源调度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及舆论引导能力,还有法治思维。无论何时何地,依法行政都是不可逾越之红线。


在此次事件中,彼时在重庆防控形势比大理更为严峻的时刻,大理有关部门以所谓手续不齐全征用重庆采购口罩的行为,从法律上而言,属于对应急处置权的滥用,违反了依法行政程序正当的原则;从情理上讲,是将以邻为壑思维嵌入到了抗疫中。


到头来,这不仅是对全国一盘棋抗疫大局的破坏,也与戮力同心、合力“战疫”的目标背向而驰。不是同心协力,而是趁人危急挖人墙脚,这是对地方之间协同抗疫积极性的戕害,也是对地方形象的损害。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紧要关头当“逃兵”的要就地免职。


该奖则奖、严肃问责,这也从最高层面对各地干部任用提出了要求以及路径指示。这其中,被问责对象自然包括踩了依法抗疫红线者。


说到底,云南省问责大理市党政一把手,是对依法行政的重申,也是对地方本位主义踩下的“急刹车”。只有让“法治精神撑起行政权的骨骼”,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形成“战疫”合力,也才能让协力抗疫更有序。


消息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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